为高质量、高标准地建设符合自贸港发展需求的海南师范大学,加强高层次人才在学校行政管理及教学科研中的引领示范作用,培养适合学校未来发展的优秀人才,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符合行政管理和教学需求的优秀博士(博士后),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政治立场坚定,德才兼备,作风正派,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2.具有国际视野,精通一门外语,对高等教育与管理有一定了解,综合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。
3.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(国外学历和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),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4.须同时符合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。
5.首轮聘期为6年。其中,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人员正式挂职六级管理(副处级)岗位。在行政岗位上工作不少于3年。
二、招聘人数及报名要求
此次招聘计划招录20人,2021年6月30日前,求职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,联系方式附后。
三、基本待遇
1.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进行考核招聘,享受同期博士(后)引进待遇,正式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。
2.挂职期间,博士享受七级副高职称绩效工资待遇,博士后享受六级副高职称绩效工资待遇,同时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及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租购房补贴。
3.首聘期间,博士认定为讲师职称,博士后认定为副高级职称,符合相关条件后可参加学校职称晋升。
4.在行政管理岗位挂职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者可选择留任管理岗,岗位待遇不变(获得提拔人员除外);经学院考核符合教学岗位要求者,经人事处审核,管理岗人员可以教学和行政岗位工作“双肩挑”。
5.选择转至教学岗位博士(后),在获得职务晋升之前,绩效工资待遇可以延续三年。获得教学岗位行政任职者,按照任职要求兑现待遇。
6.转至教学岗位的博士(后)发放科研启动经费,科研启动经费按首轮聘期合同执行。
四、招录方式
1.学校成立“专职管理岗博士”招聘考核领导小组,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,考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,考评小组由组织部、人事处等单位成员组成。
2.考评小组采取座谈、试讲、答辩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。
3.考评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集体评议,并投票决定是否录聘,三分之二以上考核小组成员同意方可进入拟录聘人员名单。
五、体检
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(按照1:1的比例确定)并组织通知安排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。
六、公示
根据考核情况,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,并经党委会确定拟聘人选,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七、聘用
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学校分批将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》、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》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。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,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,并将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》存入本人档案,签订聘用合同。
八、其他事项
本公告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罗老师
联系电话:0898-65888166
电子邮箱:hsrsczp@163.com
纪检监督电话:0898-65882013